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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柔性化将成为我国政府采购价值目标的主要趋势

2020-10-30 17:5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没有采购最便宜的商品,并不一定意味着腐败,更有可能这是专业性决策的结果。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所长赵勇提出了柔性目标这一概念,他认为在柔性目标下,采购人会被赋予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使采购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程序性工作。没有采购最便宜的商品,更可能是采购人通过了解市场,对需求、竞争、效率等多重目标进行权衡取舍,最后有效行使法律赋予其的定标权做出的决定。赵勇强调,柔性化将成为我国政府采购价值目标的主要趋势。

  《中国政府采购报》:赵教授,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您提出柔性目标这一政府采购价值目标,我们想知道柔性目标是怎样的价值目标?为何您认为柔性化将是我国政府采购价值目标的主要趋势?

  赵勇:柔性目标是一种以个人为中心的目标实现方式,它采用非强制性方式,赋予采购主体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把组织目标转变为个人的自觉行动。而它的实现程度只能通过主观的、不可量化的指标进行检验。与此相对的刚性目标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初期的价值目标,它是以组织为中心的目标实现方式,通过建立严谨和严格的制度,采用强制性的方式来实现,并且比较容易通过客观的、可量化的指标来检验的价值目标,制度建设初期以“公开招标率”、“节资率”等客观、可量化指标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就体现出了制度刚性的特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的价值目标已不适合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刚性制度成本高、收益小的问题已经在我国凸显,政府采购制度价值目标由刚到柔的转化是未来价值目标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以刚柔程度的变化为视角来观察各国政府采购价值目标的变化规律,则可以观察到普遍的从刚到柔的“柔性化”现象。

  《中国政府采购报》:关于政府采购价值目标,国外是如何设定的?对我国政府采购价值目标构建有何启示?

  赵勇:我曾在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访问,其间系统研究了美国的政府采购制度。美国对此无论是实践、立法还是理论领域的探讨都较为成熟,相关的分析及成果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美国的相关研究,我认为可以归纳为多目标理论、三元钟摆理论和进化理论这三类。多目标理论常涉及政府采购制度的九个价值目标,分别是竞争、诚信、透明度、效率、客户满意度、物有所值、财富分配、规避风险和统一性。该理论强调了政府采购目标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且没有哪个制度能够同时实现所有这些目标,所以在设计政府采购制度时需要对目标进行慎重权衡。但是我认为三元钟摆理论更具说服力,三元钟摆理论将政府采购的众多价值目标分为三组:第一组包含客户满意度、经济性、效率性、物有所值和规避风险等;第二组包含诚信、统一、透明、问责和竞争等;第三组通常称之为社会经济目标,比如扶植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保护中小企业、提倡购买节能或绿色产品等。该理论认为在美国政府采购二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政策制订的偏好在上述三组目标之间来回摇摆,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使得加强管制的呼声强烈,而加强管理又导致效率低下,提升效率则妨碍了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进化理论认为政府采购制度从建设、发生、发展到成熟,其价值目标是不断进化的,即政府采购价值目标的演化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在制度建设初期比较强调透明度、诚信和竞争,之后强调统一性,此后重视风险规避、物有所值和财富分配,未来则会提升行政效率和客户满意度。综合梳理三个理论,我认为可以形成这样一个概括:在制订政府采购的价值目标时,不仅要注重其多目标性,也要注意政策在各组目标之间的来回摇摆,更要发现目标迁移的总体规律。

  关于我国政府采购价值目标体系的构建,我采用不同于美国学者的视角,把诸多价值目标分为刚性目标、柔性目标和混合性目标。刚性目标和柔性目标我在前面已经阐释过,混合性目标是介于刚性目标和柔性目标之间的价值目标。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价值目标目前呈现出初级性、多样性及刚性的特点。其中,初级性表现在初期的政府采购制度更加注重竞争而忽视需求,并且片面强调形式上的竞争而非实质上的竞争;多样性则体现在我国在立法之初就将成熟政府采购制度才具有的价值目标引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中。从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采购价值目标的演化历程可以推断,在我国增加某项价值目标相对容易,但是将它剥离出去却很难,因此多样性将在我国长期存在,但是柔性化将成为主要趋势。

  《中国政府采购报》:建立柔性化的政府采购价值目标,需要哪些条件?

  赵勇:这需要四方面的条件做支撑,即采购人采购能力的增强、采购人道德水平的提升、社会环境的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柔性目标之下,采购人被赋予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采购已不仅仅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需要采购人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采购对象的技术属性、了解采购市场、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从而对需求、竞争、效率、公平等多重目标进行权衡和取舍。不仅如此,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更考验采购人的道德水平。同时,科学技术的进步能为建立柔性的采购制度创造更好的条件。

  当前,信息技术领域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正在突飞猛进。新兴技术等使用即便不能完全消融不同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但也能有效建立目标之间更优的平衡点。如可通过大数据在需求与市场之间寻找平衡,大数据可帮助交易主体便捷地了解市场,合理确定需求,还可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对评标、定标权的有效再分配。另外,大数据技术可协助招标人合理确定竞争范围、促进适度有效竞争。在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下,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或资格预审阶段只需表达出竞争意愿,不必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准备资质文件等资料,确定竞争范围后,只有适当数量、与项目匹配程度高、履约能力强的投标人参与实质性竞争。如此可降低交易成本,又能保证竞争程度,还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发现串通投标的线索或证据。这对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我国公共服务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政府采购报》:您提到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很多的帮助,那目前来看,我国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

  赵勇:目前我国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散布于不同的数据管理系统中,大数据集成存在难度,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认识不足,并且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导致数据横向不连、纵向不通,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应与参与各方取得思想共识,依靠单一部门建设大数据并不现实且价值有限,其次需要对公共资源的大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再以专业的人才为支撑,积极有效地推进。借助大数据这一有力助手,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完成从刚性到柔性的转变,正是新时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