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平竞争环境 推动外资企业深度参与政府采购
■ 何义来 郭先旗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始终致力于打造开放、包容、公平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企业深度参与中国市场。2025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该方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2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制定的。其中,第十七条关于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的内容,结合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稳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平竞争的关键一步
《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第十七条明确提出,要“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这一举措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能够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优化外资企业在华经营环境。
2024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为建立统一的本国产品标准体系提供了具体指导。《通知》明确了本国产品的定义,包括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认定标准、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和关键工序要求。这些标准不仅为内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也为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了清晰的规则。
业内专家指出,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到本国产品标准认定的复杂性,尤其是组件成本占比难以确定。《征求意见稿》还是分阶段实施,各方意见尚未统一。具体来看,产品需在中国境内完成实质性制造,而非简单包装或贴标,且组件成本占比的具体要求需在未来逐步明确。实践中,不同产品生产工艺和供应链差异大,统一确定占比难度高,同时国际贸易规则也增加了认定复杂性。各方意见不统一,部分企业担心高占比要求影响竞争力,政府采购部门则需平衡支持本国产品与公平竞争。此外,政策实施还需解决企业申报信息真实性、部门间协同及过渡期市场平稳运行等问题。未来,相关部门可能会进一步制定详细的操作性规定,或者针对不同产品类别出台示范性的本国产品认定规范。此外,也不排除通过更高层级的法规或规章来明确国货采购的相关要求。
政府采购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平性和透明度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开放程度和外资企业的信心。通过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方案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清晰的参与规则,消除了因政策模糊带来的不确定性,确保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与内资企业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二、保障外资企业权益
方案不仅在制度设计上为外资企业铺平了道路,还特别强调了政策宣传和投诉处理机制的重要性。一方面,各级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策的宣传,确保外资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另一方面,方案明确提出要“做好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通过完善投诉机制,及时解决外资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专家认为,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投诉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和纠纷,进一步提升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法律与制度的有力支撑
《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制定并非孤立的政策创新,而是基于坚实的法律和制度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这一法律条款为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平等参与提供了根本保障。
此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23号)也强调了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歧视待遇。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要求全面清理和纠正对外资企业的不合理限制,确保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前景广阔
《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水平开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中国不仅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也为全球经济合作树立了新的标杆。
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参与度将进一步提升,其在华投资和经营的信心也将得到极大增强。中国将继续以开放的姿态迎接全球投资者,推动外资企业在华深耕细作,与中国企业共同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